东胜区:为“规范”加码 执法司法向人民满意而行
“虽然家门口就有公园,但由于常年积水,夏天进不去,冬天不敢进,大家散步遛弯儿都没有个好去处。自从检察官来了以后,常年积水的问题被彻底解决了,这个公园也不再是摆设了。”散步在东胜区鑫通公园的陈三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是东胜区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向人民满意而行的一个缩影。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显著提升。
以人民满意为尺,向人民满意而行。近年来,东胜区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主线,高悬监督“利剑”,常响“警示”之音,让“规范”成为执法司法的主旋律,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中,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制度保障上用功 让人民信任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度保障是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基于这一认识,东胜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司法标准、严密执法司法程序、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倾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群众的政法铁军。
利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这一有利时机,东胜区委政法委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智能创新、服务支撑等保障功能,强力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为了能让制度保障的作用发挥得更加明显,东胜区委政法委与东胜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了“协查协管”工作办法,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政治督察、执法监督检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案件评查,深入梳理了个案问题和顽瘴痼疾背后权责不清、履职不力、考责不科学、追责不落地等短板,精准施策,组织推动政法各单位理顺执法司法流程,完善审判权责清单、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公安执法权责清单,督促政法各单位建章立制8项,从源头上杜绝执法司法不公不廉等现象的发生。
制度是监管的基石,也是行动的指南。东胜区委政法委联合纪委监委制定“协查协管”工作办法,是一种监督管理的创新,让政法干警时刻紧绷遵纪守法之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让党和人民放心。
在履职担当上发力 让群众信服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公开透明”作为履职担当的“助推器”,东胜区通过科技赋能等形式,让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在“天眼”下运行,并通过“晾晒”权责清单的方式,督促全体政法干警履职担当,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能够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全力提升群众的信服度。
集中办案、监督管理、支撑保障。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原则,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为蓝图,率先在全区建成“五区三融”特色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标准打造“全区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公安“东胜样本”。
智慧办案系统、执法规范化巡查监督有力规范执法行为,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硬核支撑。嫌疑人进入办案中心完成人脸识别后,全覆盖、无死角的摄像头就会适时对其进行“跟踪”,并自动生成视频,让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公开”在视频中。这便是东胜分局规范执法办案的一大“法宝”,法制大队充分运用执法监督平台、智慧法制等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在办案件、在管场所、在手人员、在控财物、在组卷宗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管理,推动执法办案向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迈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开展以来,没有接到一起因执法办案不公而引发的投诉。
“执法办案中心的运行,是东胜区强化执法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实现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理念及规范执法、服务办案、监督管理的宗旨,是集约化、精细化执法管理的具体实践。”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胜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张兵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东胜区司法局积极履职,持续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上发力,并通过“部门间互评、聘请第三方机构评查”等形式,做实做细案卷评查“大文章”。同时,该局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以执法办案实地监督的方式,适时跟进,形成边执法、边监督的新格局,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前沿。此外,该局还在个案监督上用功,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行政执法单位,以座谈会的形式对单位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进行约谈,找准问题存在的症疾,对症施策,让行政执法办案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高速运行。
“部门间互评,这种案卷评查方式,可以取长补短,互促共赢,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室副主任李雪玲通过几次对执法案卷的相互评查后,有感而发。
在监督管理上加劲 让百姓信赖
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东胜区通过创新驱动,积极锻造对内监督、对外监督“双刃剑”,让“规范”成为政法干警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动自觉,努力将执法司法队伍打造成为群众敢依靠、可依赖的“贴心人”。
“我是一名单亲妈妈,十年前离异,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虽然手里有法律文书,但孩子父亲十几年都不履行抚养义务,在我举步维艰的时候,试着拨打了执行‘110’,没想到执行法官竟帮我拿回了所有的抚养费,真的太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为你们办案的执着和暖心点赞!”这是一位申请执行人拿到案件执行款后,在感谢信里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的感激之情。
执行是让纸面权益变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环,事关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东胜区人民法院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将监督“利剑”指向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执行行为,落实强化司法改革,积极创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示范法院,成立执行“110”,以“警务化”带动执行行为“规范化”,打造“1+8”办案团队,构建分段式、专业化、规范化办案新模式。同时,对执行案款、案件流程节点等实行全要素、全流程监管,并以内部督办单的形式,进行提前预警,防止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超长期未结案件等情况的发生。此外,针对采取强制手段执行的重大行动,该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公证员等到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行行为规范化。
执行“110”模式运行以来,该院共受理举报电话7000余起,出警1935人次,拘传被执行人673人次,拘留296人次,结案302件,现场查封扣押34次,执行到位金额9318.38万元,专业化、规范化办案新模式的作用正在凸显。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刀刃向外的执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以“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为牵引,聚焦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探索推行“业务课代表”制度,由员额检察官任各行业领域的“业务课代表”,各司其职,织密公益诉讼监督网,推动各行政机关及执法主体履职尽责,保障公共利益向民生所需靠拢。
东胜区鑫通公园的华丽“转身”,即是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的生动实践。该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位于东胜区移动家园B区南侧的鑫通公园存在积水、环境卫生差、公共设施瘫痪等问题,基本处于“沉睡状态”。基于此,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及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检察监督员等召开磋商会、检察听证会,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唤醒”沉睡的公园。
2023年,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7起,涉及国有财产保护、文物保护、烈士陵园保护、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
东胜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抓手,不仅仅体现在履职、监督等方面,还将重心向“为民服务”转移,一大批务实管用的举措暖人心、得民心,切实提升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人民法院“东法猎赖”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清理积案;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推动实现派出所所长挂职任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民警挂职村社区“两委”成员,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18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配备到嘎查村社区……
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这是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初衷。东胜区政法各部门将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找准执法司法与群众需求的差距,持续在规范化建设上发力,把公平正义根植于每位办案人员的内心,用忠诚担当定格平安画卷,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东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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