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提升年】综合审判庭:法官耐心调解 实质化解纠纷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即使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也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予以偿还。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11年,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原告借款5万元和3万元,高某向原告出具借条两张。借款后高某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陆续支付部分利息。2023年借款人高某去世,原告找其家人协商还款事宜,高某家人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原告将高某的妻子及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在继承高某遗产范围内支付原告借款本息20余万元,庭审中三被告以不清楚该借款是否实际发生为由,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同时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争执不下。
本案原始借款以现金方式出借,原告提供其与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实部分借款利息的支付情况,但聊天记录中关于款项性质无明确记录。与此同时,三被告中高某的妻子无固定职业,高某的长子刚刚开始读大学,高某的次子系未成年人,母子三人目前属于低保户,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鉴于案情特殊,本案的处理既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被告生活困难、有未成年人需要抚养的现状,庭审前后案件承办人刘慧通过多种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释明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力促双方理性解决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消除,争议差距缩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在遗产继承范围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针对案涉两笔借款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原、被告双方就此签署和解协议并在承办人见证下当即履行全部标的。
小案不小办,这一起案件仅仅是法院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在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力促矛盾缓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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