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久久为功,守护黄河安澜
黄河浩荡,九曲连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非一地一域之事,非一时一日之功。黄河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9.5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二大河,波澜壮阔的黄河穿越青藏高原,流经准格尔旗5个乡镇,全长238公里,流域覆盖准格尔旗全境。准格尔旗位于黄河“几”字湾的右上角,是黄河“几”字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核心区。
以品牌创建为载体,组建公益卫士办案团队
一是创建“检益母亲河 护翼准格尔”公益诉讼品牌。准格尔旗地处“几”字湾能源富集区,但长久以来相对粗放式的开发造成地面塌陷、地表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堆积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准格尔旗检察院以守护黄河“几”字湾为己任,以争做黄河岸边的公益卫士为目标,倾力打造“检益母亲河 护翼准格尔”公益诉讼品牌。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不断提升和扩大公益诉讼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院黄河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先后被《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中国日报》、《内蒙古法制报》转载10余次。

二是组建黄河“几”字弯公益卫士办案团队。我院在人员配备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创新工作理念,优化人员力量,激发内生动力,组建了黄河“几”字弯公益卫士办案团队,总结提炼出“12311工作法”(即针对1个案件线索,至少进行2次询问笔录,开展3次现场勘验,组织1次“回头看”跟进监督 ,召开1次公开听证),牢固树立精准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理念,严格依据证据规则,从问题查找准确、法律规定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措施切实可行四个方面着手,确保检察建议精准,执行有力。
以阵地建设和机制为抓手,夯实公益诉讼战斗堡垒
一是打造黄河监管新模式。准格尔旗检察院以检察工作助推黄河生态保护为着眼点,成立黄河“几”字湾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室。引入水利部门黄河断面监控系统,可实现对全旗主要河道断面水质、河流水位、水面漂浮物、水岸垃圾(异物)等的实时跟踪监控。创新智慧黄河监管,为公益诉讼部门配备无人机,选派工作人员参与无人机驾驶培训,初步实现了水上巡河、陆地监控、无人机巡查巡河,打造了“水陆空三维”一体的黄河监管新模式,科技巡河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是首创沿黄“法制河长”。在黄河沿线的龙口镇、大路镇、十二连城乡等苏木乡镇依托水利部门水文检测站先后挂牌设立四个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今年我院又选派五名检察官担任沿河苏木乡镇“法制河长”,在沿河苏木、乡镇涉及黄河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以巡回工作站和“法制河长”为纽带,重点围绕黄河沿岸生态环境、河流水质、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等进行巡回检查,先后开展巡河行动40余次。
以制度保障为基础,构建区域协作保护合力
一是优化构建区域协作机制。2022年6月,我院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检察院、东河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2022年11月,我院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山西省偏关县、山西省河曲县等多家检察院会签《检察机关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相邻检察机关建立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互学互鉴、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全方位、深层次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创新“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我院与旗河长办、林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调工作机制,在旗水利局设立了“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多元化纠纷化解等机制,实现准格尔旗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矿综合治理联防联动。
以数字赋能为突破,用活“三查融合”机制
一是上线“检益母亲河”小程序。按照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变革,由我院牵头,联合清水河县、托克托县等多家检察院,共同研发并上线“检益母亲河”公益诉讼小程序。该程序包含举报线索移送、联合巡察、联合办理等功能,实现了线索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巧借“外脑智库”。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案源采集难、线索发现难、成效跟进难等问题,我院面向社会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主动走访对接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召开培训座谈会,邀请志愿者参加“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现已有21名志愿者参与其中,发现案件线索16条。
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守护黄河“几”字湾,检察机关责任在肩。准格尔旗检察院将继续勇于破题,不断增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争做黄河卫士的使命自觉和历史担当,用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现代化,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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