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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公安查处一起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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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9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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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来临
液化气罐、液体氧气罐安全隐患层出
尤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环境下
存储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
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
若是使用或搬运时操作不当
轻则“飞走”,重则“爆炸”
(图片来源:网络)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
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近日
纳林陶亥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安全巡查中
发现纳林陶亥镇某出租房院内
存放可疑物品
经过深入调查和细致甄别
确定该出租房院内
违规储存了大量乙炔、氧气
这些危险物质一旦发生意外
将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纳林陶亥派出所迅速采取行动
依法对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理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因赵某存在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氧气、乙炔)的行为
伊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并收缴危险物品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拆漏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鄂尔多斯公安提醒您
氧气、乙炔属于危险化学品
存放环境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私自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
属于违法行为
若构成犯罪
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学法懂法
千万不可因贪图眼前小利益
最终触犯法律酿成恶果
我们呼吁每一位居民都要增强安全意识
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